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
01
设立中山人才创新创业基金
02
大力支持重大载体平台集聚顶尖人才
03
建立创新科研项目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
04
广泛集聚各方面创新人才
礼遇贡献突出的优秀企业家人才
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完善港澳人才在中山创新创业支持政策。落实“东承、西接、南联、北融”一体化融合发展战略,探索与周边城市高层次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资格互认、服务互通的有效路径。
突出企业主体作用承载产业人才
支持科研人员到企业从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鼓励企业与高校、职业技工院校联合引进复合型人才,允许人才按照相关规定将人事关系保留在校,兼职或离岗在企业工作。兼职的,同时领取事业单位待遇和企业奖励;离岗创新创业的,按规定停发事业单位待遇,离岗创业收入归个人支配。鼓励和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组建“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培养产学研一体化人才。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职业技工院校等共同开展项目研究、标准创制或平台建设的,可获得最高100万元支持。
培养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
完善职称管理配套政策,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提升职称科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水平。及时拓展科技前沿技术、新兴产业、新业态等职称评价领域,组建物联网、网络空间安全、快递工程技术等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支持民营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自主评审工作。优化评价方式和监管服务,推动专业评审委员提升评审水平资质。创新开展“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等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吸引培育乡村振兴实用人才。
优化人才评价标准
调整人才分类体系
调整原有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分类体系,对在我市全职工作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两类人才给予支持。
(1)对特聘人才给予重点支持。特聘人才是指主管部门通过一定方式遴选评出的各领域创新价值较大、专业能力突出、业绩成果显著、作出积极贡献的人才,一般要求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2)对青年后备人才给予基础支持。纳入支持的青年后备人才包括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人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等,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持续支持青年后备人才
对在我市工作且作出贡献的青年后备人才,分层分类给予支持。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获得12万元研发经费和30万元生活补贴。在站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可获得1:1的配套支持。
(2)新引进培养的博士(不含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可获得20万元生活补贴。
(3)企业新培养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副高职称人才可获得3万元生活补贴。
(4)新入选“中山工匠”的技能人才,可按档次分别获得1万、5万、10万元奖励。
(5)对先后多次获得青年后备人才补贴资格者,按照就高不就低、扣减差额的原则发放补贴;青年后备人才入选特聘人才的,两类补贴可叠加。
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新生入读幼儿园、小学、初中或从市外转学的,享受政策照顾生待遇,根据学位空缺情况优先安排。其中,特聘A、B、C档人才和优秀企业家人才子女申请新生入读及转学,按人才意愿优先安排到市内公办或民办学校(含幼儿园)就读;特聘D档人才子女申请新生入读,按人才意愿优先安排到市内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就读。各镇街已落地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所引进人才、在重点人才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研究生、在重点人才企业技能岗位工作的高级技师以上技能人才,子女申请新生入读的,由企业所在镇街安排。(详见《关于全面实施人才子女入学优待的七条措施》)
全面优化人才医疗服务
加强人才安居保障
强化人才金融支持
加强全市人才相关数据共享和应用,统筹各部门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推行“中山人才码”,全市各类人才实行“一人一码,入库管理”。整合人才政务服务数据,建立“一站式”线上服务平台。全面简化政策兑现材料和流程,推动人才认定、补贴申领、项目申报、服务保障等业务网上办、指尖办、一次办,提高人才政策兑现效率,优化人才办事体验。
新旧衔接
本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此前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照“从新、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自2022年7月1日起,不再新增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现有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按原政策享受相应待遇,与特聘人才一并纳入中山市高层次人才范畴。
关于全面实施人才子女入学优待的七条措施
为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重要支点,切实为人才解决后顾之忧,现就全面实施人才子女入学优待提出以下措施。
一、特聘A、B、C档人才子女新生入读幼儿园、小学、初中或从市外转学的,由市教体局统筹,镇街教育部门配合,根据学位情况按人才意愿优先安排到市内公办、民办学校(含幼儿园)就读。顶尖人才、优秀企业家人才、第五层次以上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正高职称人才、获评中山市十大工匠的高技能人才、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卡人参照执行。
二、特聘D档人才子女新生入读幼儿园、小学、初中的,由市教体局统筹,镇街教育部门配合,根据学位情况按人才意愿优先安排到市内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就读。第六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博士、获评中山市首席技师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参照执行。
三、对上述范围以外的企业人才,市镇每年安排一批学位,由企业自主分配。其中,领军企业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入学名额,制造业龙头骨干(培育)企业按照《中山市促进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中府办〔2020〕22号)确定入学名额,总部企业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中府〔2019〕118号)确定入学名额,在我市投资落地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全市重大招商活动的签约项目或投资额超10亿元的工业实体企业),注册落地一年内给予一定入学名额。
四、各镇街已落地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所引进人才、在重点人才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研究生、在重点人才企业技能岗位工作的高级技师以上技能人才,子女新生入读幼儿园、小学、初中的,由企业所在镇街统筹安排入学。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人才企业清单由各镇街确定。
五、户籍尚未迁入中山的高新技术企业高管子女、镇街急需人才子女,由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安排入学。在中山市有稳定职业和房产住所的港澳居民,子女新生入读幼儿园、小学、初中的,享受户籍生待遇,向房产所在镇街申请入学。
六、户籍尚未迁入、但在中山有稳定工作的人员,根据其文化程度、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岗位、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纳税和参加社会教育等情况,参与积分入学。
七、每年预留一定比例的五星级民办学校学位,用于保障人才子女入学。鼓励镇街通过学费补贴等形式,满足人才子女入学需求。
关于全面优化人才医疗服务的六条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医疗服务水平,更好保障人才全身心投入创新创业,制定以下六条措施:
一、提供特诊服务。每年为全市高层次人才和高级技师以上技能人才免费提供市内三甲医院2次专家特诊服务。
二、设立市人才医疗中心。全市三甲医院安排各专科医生组成人才医疗专家组,为高层次人才、优秀企业家人才和高级技师以上技能人才提供线上导诊、医疗咨询等服务。
三、设立人才就诊服务专窗。在全市三甲医院门诊设立服务专窗、公立医院门诊设立绿色通道,为高层次人才、优秀企业家人才和高级技师以上技能人才及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提供专人导诊服务。
四、建立住院协调机制。对因病需住院治疗的高层次人才、优秀企业家人才,全市公立医院指派专人负责协助安排床位,根据病情需要,优先安排专家会诊、优先安排检查和手术、提供优质医疗和护理服务。
五、做好人才体检。每年为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人才、国务院特津专家、在站博士后、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卡人提供一次免费体检。
六、人才家属快速参保。高层次人才、优秀企业家人才和高级技师以上技能人才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参加城乡医保,不受每年9-12月集中征缴期的限制,人才直系亲属在本人居住证生效(或人才到岗)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缴费到账的次月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本措施试行两年,由市委组织部、市卫健局、市医保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问·答
问:原来的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和现在的特聘人才有什么区别?
原有的第一至第六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主要依据学历、职称、荣誉等直接认定,认定条件相对简单,覆盖范围相对较小,待遇标准相对较低,层次提升较为困难,难以体现同学历、同职称人才之间的差异。按照新政策标准,优秀的正高、博士、企业管理人员等人才获评特聘人才的,按照A档200万元、B档100万元、C档50万元、D档20万元的标准享受特聘补贴。特别优秀的人才,还可增加聘期,获得更多支持。
问:我已经在中山工作了,能参评特聘人才吗?
可以参评。全职在我市工作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才,均可参评特聘人才,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问:我已经是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了,新政策出来以后,会受影响吗?
不受影响。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一并纳入中山市高层次人才,津补贴待遇按照原政策执行,其他服务待遇按新政策执行。此外,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在支持期满后可参评特聘人才,入选后核发新旧待遇差额。
问:我是新来中山(或新评上)的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是按照新政策还是旧政策申请人才待遇?
可在2022年7月1日零时前申请认定为第五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享受5.4万元市政府特殊津贴和20万元(45周岁以下额外增加6.6万元)购房补助,待三年支持期结束后,自行决定是否参评特聘人才。
也可不申请认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待2022年度特聘人才申报公告发布后申请参评特聘人才。
问:我是新来中山(或刚毕业)的博士,是按照新政策还是旧政策申请人才待遇?
问:请问如何参评特聘人才?
我们会在中山发布、中山人才等微信公众号,及组织、宣传、工信、科技、教育、人社、农业、卫健等部门网站上发布2022年度特聘人才申报公告,请各位人才朋友及时关注,做好申报准备工作。